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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少年锤杀父母让人震惊,加强未成年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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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少年锤杀父母让人震惊,加强未成年人教育刻不容缓

年12月31日下午6时许,湖南衡南县三塘镇学塘村发生一起凶杀案,致一男一女两人死亡。

公安机关初步核查,犯罪嫌疑人罗某系死者的儿子,年出生(现年13岁),现为三塘镇初一在读学生,当晚罗某疑似向父母要钱未果发生争执,平时一贯了百依百顺的罗某顿时心生怨恨,怀恨在心,随后用父亲干活用的工具锤子先后将其母亲谭某某(现年45岁,系先天性弱智)、父亲罗某某(现年51岁)锤伤。经过全力抢救,伤者谭某某、罗某某因伤势过重死亡。案发之后,犯罪嫌疑人罗某用其父亲的身份证购票前往云南大理。1月2日下午16时许,逃跑了40个小时的罗某在云南大理被警方抓获归案。经审讯,罗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了解,罗某的父亲一共兄弟三人,他在家里最小,文化也不高,从小就学了泥瓦工和木工。经过努力打拼,婚后先建起了一层砖房,近年才又加盖了二层。因为妻子和女儿都有智障残疾,平时他每天凌晨3、4点就外出干活去了,意思是早点干完当天的活好早早回家照顾。对儿子罗某是非常溺爱,基本上是要什么就给什么,百依百顺。据听说即便罗某偷了家里的钱,父亲也没有动手打过就是嘴里简单说说,以至于罗某越来越肆无忌惮,我行我素,最终酿成了惨案的发生。

我们再看看刑法中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上面的刑法中的规定,就意味着13岁的罗某虽然杀害自己亲生父母,但是没有达到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法律无法追究他的杀人罪行。警方对他的控制也是暂时的,最后还要释放。

此时,又让我想起了年12月2日晚,也是发生在湖南,益阳市沅江泗湖山镇一名12岁的小学六年级男生吴某康,因不满母亲管教太严,便心生怨恨,从厨房中拿出刀向母亲砍了20多刀,致其母亲当场死亡。

据了解,吴某康的父母在吴某康半岁的时候就离开外出打工,吴某康从小由爷爷奶奶带大。平时,吴某康的父母都忙着在外挣钱,对孩子的管教比较少。母亲也是这两年回老家生二儿子,才开始带吴某康,看到孩子经常抽烟、玩手机,不听话等许多坏习惯,吴某康的母亲非常生气,便开始严加管教。案发当时,也是因为母亲发现了吴某康抽烟,顿时火冒三丈,随手拿起皮带抽打吴某康,结果导致吴某康心生怨恨,惨案发生。

因吴某康不满14周岁,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所以法律对他也没有办法。

这两起案件间隔时间还不到一个月,就悲剧再次重演。一个是过于溺爱孩子,一个是管教太严。顿时,一个关于未成年人教育和未成年人犯罪惩治的话题在网上引起了热议,大家纷纷发表意见各抒己见。

有的网友认为:和家庭教育脱不了干系,有时候某些事情的发生并不是偶然。

有的网友认为:是什么让这个年纪的孩子挥刀自己的至亲。是教育,父母的教育,学校的教育,社会的教育。有的网友认为:难道让他们回归社会,他们就有更大几率得到改造吗?那些孩子之所以会犯罪,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他们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畸形啊......

有的网友认为:年龄不应该成为胡作非为的保护伞。

有的网友认为:不可原谅!未成年保护法应该改一改了....

有的网友认为:未成年保护法成了学渣的保护伞。

有的网友认为:不进行惩治,势必助长一些未成年人杀人的势头。因为他们觉得杀人也没有啥,到警察局走一趟就回来了。

有的网友认为:我真的挺纳闷那些总说父母教育有问题的人。难道那些犯罪的人没有一个出生在教育和物质条件丰厚的家庭中?家庭教育是一方面,环境是另一方面,甚至学校也起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何一味地责怪父母教育呢?你那么大一人犯错难道也要怪父母当初没管教好你?真是奇葩!

有的网友认为: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从14下调到12岁,以杜绝这些兔崽子逍遥法外,再次为祸人间。

有的网友认为: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否会培养少年杀手,细思极恐。

有的网友认为:离13岁的孩子远点....可怕。

的确未成年人教育和犯罪成了当今社会的一大问题。小编也觉得这些未成年人犯罪的家庭教育大致都有相同之处。一是孩子们小的时候父母就都外出打工挣钱,与孩子接触少交流少,对孩子管理教育也不多,导致了孩子在情感上缺少父爱母爱,父母与孩子也有些生疏。

二是一般这些孩子都由爷爷奶奶或者是姥爷姥姥带看有些溺爱,所以这些孩子都比较任性,顽皮不听话。身上有许多坏毛病父母都看不惯。

三是还有一些孩子的家庭是弱智残疾家庭和单身家庭,导致一些同学用利用家庭成员或自己的身世来取笑,使这些孩子的心里有了自卑的阴影。

四是父母在教育管理这些孩子时都比较简单粗暴,除了暴打还是暴打,给孩子幼小的心灵埋下了暴力和仇恨的种子,以至于这些孩子在有反抗力的时候开始和父母作对,报复父母。

所以小编觉得父母为了给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忙着出去打工挣钱本来无可非议,但是也不能不重视孩子的教育管理,毕竟父母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尤其在孩子10岁以前,父母的教育管理尤为重要。所以小编奉劝父母们:

一是打工尽量离家近点,挣钱还的兼顾家庭,兼顾孩子。尽量不要让孩子成为留守儿童。二是教育孩子不能只靠暴打孩子,要开导孩子什么是对,什么是错,毕竟现在的孩子和过去的孩子不一样了。过去就是靠打,我曾记得有一篇文章题目叫个耳光打出一个钢琴家。现在的小孩靠打已经行不通了,必须的说服教育。三是保持家庭和谐稳定,给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让孩子在健康的环境里成长。四是尽量减少隔代教育,即使是由爷爷奶奶或者姥爷姥姥带孩子父母也一定要常回家看看。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罚问题广大网友的担心也不无道理。的确在小孩子的心里犯下了如此滔天大罪都没事,还能到省城学校去上学,各方面条件待遇比原来的情况还好,这也是不利于教育孩子的。否则那些环境不好的孩子万一也都效仿这些犯罪的未成年人去犯罪,试图改变自己的学习、生活环境呢?所以小编觉得,现在的孩子普遍成熟早,应该对10岁到14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制定一个承担责任的标准,单门看管机构,不然未成年人保护法真的成了坏小孩的保护法了,想咋地就咋地,反正杀人不犯法白杀。只要是犯罪,未成年人也应该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最起码让他的思想上的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多么严重,不然长大以后出生社会也是问题。大家觉得呢?欢迎参与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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