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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什么叫环境公益诉讼呢?这个概念主要是指由于自然人、法人或者是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或者不作为使环境公共利益遭受侵害或者即将遭受侵害时,法律允许其他的法人、自然人或者是社会团体为维护公共利益而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举个例子比如说某一个化工厂,不停的再去朝一条河里排污,而当地的*府和环保部门如果坐视不管或者河水到受了污染,那么一些民间的这些环保团体或者是个人就可以把这家化工厂以及当地的环保部门告上法院。和传统的一般的民事诉讼、刑事诉讼相比,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有它的特殊性,那就是发起来者不一定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我们解释了之后还是回到我们今天要关注到的,其中这样的一条规定出台了之后也就是征求意见期间一些民间环保组织和个人提出了自己的质疑和反对,其中就包括民间环保组织自然之友,自然之友发出了一封公开信认为说这样的一个条款似乎是有不是修改法律的一个进步,而是有倒退之意,也呼吁委员能够慎重地考虑环保法草案的一些相关的条款。据了解,这一份公开信已经发往全国人大的公开邮箱了。
与此同时,由民营企业联合馆16家参展企业发起的中国民企绿色低碳联盟亦在上海成立。该联盟旨在打造中国民企在低碳、环保、节能型企业建设方面的交流和合作平台。推进*府、产业、学界在环保事业上的合作。
52、走向E世纪!